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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居民业主群致歉 血的教训 差点被烧死在家里

2022-6-12 21:56:13 来源:都市晨报 评论:0
6月12日凌晨,
云龙区尚仕名邸小区9号楼3单元,
一业主在家给电动车的电瓶充电引发火灾,
导致家中受损严重。
火灾发生时,该业主夫妇都在熟睡,
被浓烟熏醒后,试图扑救明火,
但火势太大,两人只好先逃出屋,
男主人胳膊被烧伤。
邻居发现后报警。

小区业主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着火的业主家火光四起,不时有爆响声传出。消防车开到9号楼下,消防员携带高压水枪进入楼内扑救。半个多小时后,业主家室内明火被扑灭。

视频显示,着火点位于业主家客厅,客厅内所有物品付之一炬,屋顶和墙面被烤炸,地上都是黑水。

12日上午,店子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尚仕名邸小区业主群发出警情通报,

“今日凌晨4点左右9号楼3单元某业主因为在家给电动车的电瓶充电引发火灾,没有人员受伤,实属侥幸。请小区全体业主注意,电动车和电瓶都不能上楼或放在楼道内充电,谨防火灾发生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了自身安全,从自己做起,发现类似现象及时提醒制止。水火无情,请业主为自身安全考虑上上心!”

涉及的业主也在业主群里发声:对不起各位邻居,给大家带来不便了,是我家着的火,昨天车棚满了没地方充电,这次的事故给我们一家带来了血的教训,也希望你们借鉴我家的经历,以后不要电动车上楼充电,再次给大家说声抱歉,尤其是9号楼的邻居们。

当日下午,尚仕名邸物业管理处发出了关于9号楼3单元失火情况的说明。

图片

据介绍,去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或者电动车上楼、电梯引发火灾的,由消防救援组织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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