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成事”窗口,专治“疑难杂症”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
您是否碰到办事难、来回跑
无法受理的问题?

今年6月
宿州的范先生
带着一件“办不成的事”
来到徐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后来怎么样了?
问题解决了吗?
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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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遇到问题的企业、市民提供诉求沟通的渠道,真正帮助他们将事情办好,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创新举措,在政务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办“办不成的事”。
6月14日,宿州的范先生在父母陪同下,到徐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因此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范先生已经离异,前妻失联无法配合办理,依法不能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范先生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是为了孩子入学。其父母得知无法办理后,要求将缴纳的契税退还;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无法为其办理退税。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值班领导刘鹏了解有关情况后向分管局长作了汇报,启动“办不成事”处置程序。
工作人员将范先生一家请到会议室,详细了解情况,并主动与宿州法院取得联系,告知对方在调解范先生离婚案中出具的调解书中没有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分配,并请宿州法院重新出具法律文书。宿州法院回应,将依法重新审理并出具法律文书,但无法在短期内完成。
对此,刘鹏一边安抚范先生一家,一边召集不动产窗口负责人、高新区税务局窗口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
不动产窗口负责人王银请示铜山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后答复: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未明确的房产在双方不到场的情况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税务局窗口负责人张萍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此房产依法应予以缴纳契税,在缴纳后不能办理退税手续。
法院无法短时间内提供法律文书
不动产部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税务部门不予退税
拿不到不动产权证
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事情眼看着走进
“办不成事”的死胡同
这样肯定不行!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
刘鹏再次联系、协调,请求宿州法院特事特办,尽快开庭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联系铜山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请中心领导同意依据范先生前期购买房产时办理的预告登记抵押生成产权的事实,出具范先生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手续;
主动联系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请他们协调学校,说明具体情况,请求学校特事特办,依据拥有产权证明先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后补材料。

经过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多方协调,铜山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同意开具房屋产权证明手续;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协调下,学校同意先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后补材料。
7月11日,范先生拿着宿州法院重新开庭出具的法律文书到徐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顺利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向学校补齐了入学手续。
从“受理窗口”
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我们看到了“好办事”的进步
更感受到政府服务水平的提升
不为不办找理由
只为办好想办法
把能办成的事情依规依法办成
确实办不成的事情
也要向办事人说清楚
这个事儿办得
您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