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又曝光一批!看看都有谁……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持续加大对涉饮酒驾驶、飙车炸街、超载
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近日
睢宁交警继续曝光相关警示案例
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
2023年08月14日05时50分许,张某驾驶苏CV***1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至梁王线与红陶线交叉口处时,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酒精呼气检测值为25mg/100ml。目前已对驾驶人张某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08月12日05时52分许,徐某驾驶苏CT***8号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皂伊线古邳街移动公司门前处时,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酒精呼气检测值为25mg/100ml。目前,给予徐某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08月13日21时34分许,民警在梁王线处巡逻发现,朱某驾驶苏CJ***2小型轿车涉嫌炸街,经拦截检查发现其驾驶的车辆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加尾翼)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朱某对以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对驾驶人朱某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3年08月13日17时02分许,闫某驾驶的冀F1***2号轻型仓栅式货车,上道路行驶至塔双线(252省道)52公里处时,因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目前,给予闫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2023年08月13日17时18分许,徐某某驾驶鲁P7***7号轻型仓栅式货车,上道路行驶至塔双线(252省道)52公里处时,因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未达100%,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目前,给予徐某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睢宁交警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
请广大驾乘人员
守住安全底线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