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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确定要“认房不认贷”!

2023-9-26 10:21:47 来源: 楼市徐州 评论:0

定了!大家期待的“认房不认贷”终于来了!


01.


9月15日,徐州官方发布《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包括8个部分32条,涉及67个政策点,每个政策点均明确责任部门、牵头处室、具体联系方式,便于广大经营主体更加详细快捷地了解办理流程和申报要件等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接惠及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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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明确提到关于“认房不认贷”方面的措施:落实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无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2023年9月5日-9月14日,在《徐州市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关于落实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等意见建议。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会商研究,对《徐州市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




今天就认房不认贷方面,我咨询了一位徐州国有大行的相关负责人,其表示,目前执行的还是老政策,暂时还没有收到认房不认贷方面的通知。


02.


《若干政策措施》关于“着力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提到,包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3条,涉及10个政策点。

01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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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持续落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实施主城区商品房卖旧换新购房补贴政策;进一步推动征收安置实行房票政策,建立“房源超市”,缩短过渡期,降低安置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适时研究制定人才房相关政策。


②、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等政策。落实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无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利率。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租房提取业务,提高提取额度,开通线上受理渠道。实行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试行1年)。


③、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区分集团风险和项目风险,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贷款支持计划,做好“保交楼”金融支持,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02

稳定房地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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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优化住宅用地供应,遵循以需定供、区域平衡原则,灵活把控供地节奏,满足市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银行保函作为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可将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和用地批准文件依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可凭出让合同进场开展土地勘察、施工等工作。

②、积极争取上级各类经费支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申请列入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城市。对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投资额给予相应支持。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提取范围放宽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引导房地产企业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赁、项目代建、物流仓储和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住宅。加大优质改善型用地整理收储力度,引导市场向改善型为主过渡,做好租赁住房、功能性用地供应。

③、指导金融机构丰富融资产品,通过信贷、投资、债券承销等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保持房地产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徐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民营房地产企业提供发债融资担保服务。

④、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实施“瓶改管”"气改电”,进一步压降瓶装液化气用户数量。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内涝治理等领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03

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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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各地可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国有投资项目优先选择符合智能建造方式的投标方案,在“古彭杯”评选中设立智能建造专项。


②、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加快国有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度,组织开展国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回头看”行动,“一事一策”明确还款措施,常态化开展市属国企清欠工作督查督导,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托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及时交办、转办、督办政府拖欠国有投资建设工程账款问题。严格控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额上限,建筑项目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5%存储保证金,超过80万元的,一律按照上限80万元存储。


③、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差异化分类管理机制,避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发挥应急周转资金杠杆作用和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支持作用,帮助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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