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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慈善助医助困重点项目 具体有哪些安排?

2023-10-24 10:50:20 来源:徐州发布 评论:0

01



慈善低保助医项目安排




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慈善总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以减轻低保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为目标,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共同出资,对经政府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较大的低保对象给予慈善帮扶,切实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具体实施如下:


项目范围

全市10个县(市、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的18周岁以上低保对象


救助对象

2022年4季度和2023年1-3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其他政府和社会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由该慈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一次性适当救助;


救助标准

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多次住院的费用可以累计。项目计划实施三年,省慈善总会2023年度安排我市200万元资金,我市及县(市、区)慈善总会给予相应配套,设立项目专项基金,每个县(市、区)专项救助基金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实施办法

一是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对前三季度本区域低保对象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并进行相应配套;

二是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并报市慈善总会,经审核确认后拨付年度项目资助款;

三是县(市、区)慈善总会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完善救助资金发放手续,在年底前完成救助工作,并将救助明细清单报送至市慈善总会进行汇总。

02



慈善乡村助困项目安排




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近期在全省联合开展“慈善光伏照万家”乡村助困项目,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共同出资,为省内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安装不低于3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或在符合安装条件的村(居)公用住房屋顶等其他可利用空地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增收收益用于慈善帮扶,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省1万户农村困难低保家庭实施定向帮扶。我市具体实施如下:


项目范围

2023-2025年,每年选择两个县(市、区)联动实施该项目,每个县(市、区)帮扶的困难对象不少于100户。今年确定丰县、邳州市先行实施。


项目帮扶对象

长期居住在农村,但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日常需求用电量相对较大,符合本项目帮扶长期性、持续性特点要求及相关条件的江苏户籍低保家庭。


资助方式

一是为自有住房条件符合光伏设备安装要求的低保家庭免费安装分布式光伏设备,解决家庭用电的同时获得一定的发电收益资助;


二是由各地慈善总会设立的基层慈善工作站在符合安装条件的村(居)公用住房屋顶或其他可利用屋顶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增收收益用于为符合项目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提供持续帮扶。低保家庭通过该项目获得的慈善资助,在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实施办法

一是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确定联动实施项目的县(市、区),并由各相关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确定项目实施方式后,开展摸底调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


三是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光伏设备供应商,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及时进行设备安装,并由供应商负责后期运维;


四是电力公司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将项目所涉及家庭或电站收集到的电能并网发电,长期取得发电收益。


咨询电话:0516—8385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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