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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严查!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曝光!

2023-11-25 12:09:28 来源:汉风号 评论:0

面对降温

不少骑车的朋友拿出“保暖伴侣”

耳罩、帽子、围巾......

可是别只顾保暖、丢了安全啊

最好的选择——安全头盔

不仅能够防风保暖,还能护你安全

徐州交警最新曝光一批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来和小编一起看看!

部分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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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11月22日

违法地点:下淀路立交桥东200米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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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徐某

违法时间:11月21日

违法地点:中山南路解放桥岗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驾驶人:张某

违法时间:11月23日

违法地点:淮海东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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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11月23日

违法地点:三环北路与三环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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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彭某、李某

违法时间:11月21日

违法地点:中山南路解放桥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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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赵某

违法时间:11月23日

违法地点:三环北路

违法行为:逆行行驶



各位电动车骑行者一定要记得

红灯停绿灯行、佩戴好安全头盔

不走机动车道、不抢行

少一份“心存侥幸”,多一份“安全意识”




骑乘电动自行车须知


红灯亮停一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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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会增加路口交通事故风险,十分危险。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应当停在路口以外等待。


骑行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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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碰撞,特别容易受到严重伤害,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拒绝违规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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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遵守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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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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