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严查!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曝光!
面对降温
不少骑车的朋友拿出“保暖伴侣”
耳罩、帽子、围巾......
可是别只顾保暖、丢了安全啊
最好的选择——安全头盔
不仅能够防风保暖,还能护你安全
徐州交警最新曝光一批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来和小编一起看看!
部分案例曝光
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11月22日
违法地点:下淀路立交桥东200米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徐某
违法时间:11月21日
违法地点:中山南路解放桥岗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驾驶人:张某
违法时间:11月23日
违法地点:淮海东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王某
违法时间:11月23日
违法地点:三环北路与三环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驾驶人:彭某、李某
违法时间:11月21日
违法地点:中山南路解放桥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违法驾驶人:赵某
违法时间:11月23日
违法地点:三环北路
违法行为:逆行行驶
各位电动车骑行者一定要记得
红灯停绿灯行、佩戴好安全头盔
不走机动车道、不抢行
少一份“心存侥幸”,多一份“安全意识”
骑乘电动自行车须知
红灯亮停一停
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会增加路口交通事故风险,十分危险。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应当停在路口以外等待。
骑行佩戴头盔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碰撞,特别容易受到严重伤害,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拒绝违规载人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遵守各行其道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