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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徐州出台6条楼市新政!

2023-12-28 11:47:27 来源:徐州楼市 评论:0


延长公积金等4大限时政策实施期限!购买法拍房纳入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范围!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人才购房公积金单方最高额度240万!


刚刚,徐州再出新政!利好楼市!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推动徐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重点如下:


一、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

1、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为30%。

2、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政策,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3、继续实施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4、继续开办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注意,以上阶段性支持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实施人才购房支持政策

对符合《深入实施“彭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攀峰”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4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24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400万元。


2、创新创业人才、社会事业高端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3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8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3、急需紧缺产业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2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4、对40周岁(含)以下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


5、企业全职引进的正高、副高(高级技师)、中级(技师)职称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

1、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

职工在不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前提下,可选择将原商业住房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业务,无需职工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之间的差额部分。


申请条件:

  • 借款申请人的原商业贷款银行应为市公积金中心组合贷委托贷款银行。
  • 借款申请人的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
  • 采取顺位抵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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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5倍。

3、在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期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16日)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江苏省内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五、扩大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合作银行范围

在已有8家业务合作银行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南京银行、徐州农商行、苏州农商行、莱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实现委托贷款银行此项业务全覆盖。


六、购买法拍房纳入我市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范围。


七、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今年以来,徐州大力支持改善、刚需购房,目前已经推出执行了9大新政:

1、放松限售徐州主城区、铜山区、贾汪区放松限售,从之前的房证满3年才能交易,改成满1年就能入市交易。

2、卖旧换新给予购房补贴:对自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主城区出售商品住房,并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家庭),给予一定补贴。购买90㎡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购买90㎡以上按合同价的1.2%补贴。

3、房票安置补贴:被征收人使用《购房补贴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安置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20%。适用于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4、首套房首付比例、利率下调目前新房首套房首付2成,利率最低4%;二套房最低首付3成,利率最低4.4%。

5、出台重磅人才新政40周岁以下,2023年11月1日起首次在徐州市企业就业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在徐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博士发放30万元、硕士12万、本科8万、大专5万购房券。

6、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政策为阶段性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1年。

7、重启商转公:商贷转公积金正式恢复,10月16日起执行。

8、可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均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9、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在江苏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所在地为徐州以及淮海经济区核心区域城市的缴存职工,在徐州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在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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