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工资提前发!
最近气温上升
徐州顺利“解冻”
恢复活力的晨小编
现在最期待的
就是春节长假
还有即将到手的工资
可就在前两天
一位网友发帖称
这个年不能快乐地过了
因为自己刚收到公司通知
表示1月份的工资
得到年后才发
#坏消息工资要年后发#
这一话题冲上了热搜!
本想吃瓜的网友
大家纷纷聊起了
自己的1月份工资啥时候发
大部分网友表示
1月工资在节前发
还有人连2月的工资
也会提前收到
也有网友称
自己和博主一样
工资得到年后才发
那么
这个刚好卡点的工资
可以延迟或晚发吗?
一起来看
👇
问
遇到法定节假日,单位应该提前发工资吗?
其实工资发放与春节无关。因为用人单位是按照原先既定的发薪日发放工资,只要不拖欠就不违法。
不过如果发薪日正好在节假日期间,单位则应该提前发放。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没有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此之前的工作日提前支付。
问
工资能延迟或者晚发吗?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确定工资支付周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二)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后结算并付清;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相类似工资支付形式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约定;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结算并付清。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工资。
问
春节遇上加班,工资如何算?
根据今年假期安排,在2月10日-2月12日(春节、初二、初三)加班的发放3倍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问
加班费能以实物或过节费冲抵吗?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不得规定劳动者在指定地点、场合消费,也不得规定劳动者的消费方式。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因此,安排职工加班必须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温馨提示
各位提前发放工资的小伙伴们
春节假期
可能要随婚礼份子钱
还有各种红包
……
请一定要做好财务规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