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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徐州云龙区或将征地!

2024-5-11 13:39:39 来源:徐州本地宝 评论:0

近日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发布拟征地公告

云龙区这些地方或将征地

图片

具体征收范围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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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拟征告〔2024〕7号

云龙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塘坊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张楠;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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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云拟征告〔2024〕8号

云龙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汉风街道办事处大韩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张楠;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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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云拟征告〔2024〕9号

云龙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茶庵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奚溪;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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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全市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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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500680855(图文无关)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51500元/亩,其中:

  • 土地补偿费28000元/亩

  • 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


铜山区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50500元/亩,其中:

  • 土地补偿费27000元/亩

  • 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


贾汪区、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46000元/亩,其中:

  • 土地补偿费26000元/亩

  • 安置补助费20000元/人


以上土地补偿费为征收旱地的价格,如征收涉及水田和菜地,每亩分别提高3000元和14000元。


来源: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网址:

https://www.xz.gov.cn/govxxgk/014051247/2023-11-22/3b32f346-c5af-456f-accf-7f5dd9550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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