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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市民:高薪未兑现,反“背债十余万”......

2024-5-30 9:25:55 来源:徐州新闻 评论:0

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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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8千元贷款

是背在我个人身上的

我担心自己成为失信人员

应聘“高薪岗位”变成贷款买车


周先生告诉帮问记者,去年10月底,他在网上看到一则由江苏万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货车司机的信息:月薪7千元,工作时间稳定,让他心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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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回忆称,在面试过程中,公司经理提出一个合作方案,要求他贷款购买一辆价值15万8千元的新能源货车,作为从公司“接活”的条件。

这位经理还向他介绍:后续公司会为他提供物流项目,并确保他一年期间,年总收入不低于16万元。

公司还将每月给他偿还7百多元利息,干满1年后,会还清所有车贷及利息,届时货车归公司所有。

周先生表示自己同意后,经公司人员安排,他与一位自称银行部门的人员对接,通过手机操作贷款购买了车辆。车辆落户在他名下,但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却被公司持有。

购车后,双方于2023年11月1日签订了《物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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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问记者注意到,合同中除“促进”周先生年总收入不低于16万元有写明外,其它如贷款、利息归还、车辆所有权等问题均无写明。)

然而车辆到手后,周先生却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大相径庭:公司并未按照约定为他安排足够的工作,反而推荐他到货拉拉平台自行抢单,结果他一个月的收入仅能达到3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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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无法达到预期薪资后,周先生向公司提出停止合作。

经协商,去年12月28日他与公司达成新的协议:双方停止合作,之前签订的《物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作废,周先生于今年5月1日前将车辆过户公司,公司于今年5月1日前,提前还清周先生名下15万8千元贷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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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表示,新协议签订后他就将货车交给了公司。

然而至今年5月下旬,公司虽按月偿还利息,却未履行新协议中5月1日前还清贷款及利息的约定。

让周先生倍感焦虑:当初并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公司不偿还贷款,他会不会成为失信人员?

周先生:

车在他们公司手里,15万8千元贷款是背在我个人身上的,(如未按期还款)银行、法院肯定要追究我。


江苏万耀:

贷款买车经周先生同意 对方违约在先


帮问记者来到江苏万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以及周先生面试时的地点,都未找到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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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和周先生对接的吕先生。

吕先生告诉帮问记者,江苏万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停业,但公司并未逃避周先生的问题。

吕先生解释称,面试过程中公司有向周先生说明,以周先生个人名义购车并挂靠在公司名下的方案,周先生是同意的,且双方还有约定:周先生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车辆贷款将在合同期满后由公司结清,车辆归公司。

然而,周先生违约在先,并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期限,公司也没有追究周先生的违约责任。

对于2023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的新协议,吕先生表示这是他个人为调解此事而签署的,其他股东对此有异议。

目前的解决方案为:继续按照原合同规定(《物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偿还利息。对于15万8千元贷款何时还,吕先生会继续和公司其他股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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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双方应履行新协议内容

律师表示,鉴于双方已经签署了新的协议,原合同已作废,双方应以新协议为准。

如果公司在新协议中违约,周先生有权起诉并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如周先生因公司违约而承担了贷款责任,他可以向公司追偿。


云龙区市场监管局:

会对该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调查 


因目前江苏万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并未见到相关公司,云龙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对该公司的经营地、经营范围等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如果公司存在问题,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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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江苏万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把最新一期的贷款利息还了。周先生说,虽然该公司一直保证会负责到底,但万一公司撒手不管,自己就要背负大额贷款。希望江苏万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能够按照新协议约定尽快履行义务。


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

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在此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

二、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三、办理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

四、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线上平台时应谨慎操作。

五、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


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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