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这6人因酒驾被集中宣判!
年终岁末,各类庆祝聚会活动增多,为了遏制酒驾、醉驾行为,1月10日,鼓楼区人民法院集中对7起醉酒驾驶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其中6名被告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当庭宣判。
经过庭审,除一名被告人对血检结果持有异议外,其余6名被告人均对其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结合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
宣判现场↑↑↑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郭娜:
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毕某, 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另外3名被告人因酒精含量以及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据了解,这7名被告人中的王某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还发生了撞护栏的单方交通事故。
徐州市交警支队鼓楼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史筝:
交警部门表示,年关将至,亲朋好友相聚,酒场比较多,我们在此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