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球厅,徐州16岁少年3个月输了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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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的儿子就读于贾汪区某职业学校。由于她和丈夫工作繁忙且家中又有二孩,对大儿子的关注相对较少。儿子喜欢打台球,张女士起初对此持支持态度,认为多一个兴趣爱好是好事。
然而,学校老师不久前突然联系张女士,告知孩子旷课未到校。张女士和丈夫在贾汪区某台球厅找到了儿子,经过追问得知,儿子在台球厅被一名叫“宏哥”的社会人士诱导参与赌博,并欠下了巨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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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女士的儿子回忆,今年8月初,他在台球厅结识了“宏哥”。“宏哥”先带他观看赌博,并每次给他一两百元作为诱饵,逐渐培养他对赌博的兴趣。随后,“宏哥”让张女士的儿子参与赌博,起初让他赢了一两千元,但之后便开始一直输钱。当儿子没钱时,“宏哥”便借钱给他继续赌,并要求他每天结束后报数,月底结算。
为了偿还赌债,张女士的儿子不断编造理由向家里要钱,包括购买学习用品、球杆、衣物、电脑等。甚至将奶奶存下的养老钱都骗光了。目前,张女士一家已经偿还了5万多元,但仍欠下6万多元。找到儿子时,他因压力巨大,状态非常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赌博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因此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无需偿还。为了解决此事,张女士和丈夫通过中间人约见了“宏哥”,希望对方退还骗走的钱款并放弃剩余债务,但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