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又抓获一个贩卖烟花爆竹人员 不要存在侥幸
又“逮”一个!别再想着到山东贩卖烟花爆竹牟取利润了!
1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沛县交警大队滨湖中队民警在沿湖大堤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车内装了满满一车烟花爆竹,在沿湖大堤上急速行驶,于是民警立即驾车远距离跟随,并通知滨湖中队前方执勤人员在李集大桥设卡拦截。
当驾驶员看到前方检查时,立即拐入桥北侧一条乡间小道,民警跟随车辆跟踪至陈楼村后,该车失去行踪。于是滨湖中队组织警力对陈楼村进行排查,没找到该车行踪。


为消除隐患,民警见疑不放,回到中队后利用社会面监控锁定该车辆行程轨迹及出没规律,1月14日凌晨3点半左右,在沿湖大堤附近蹲守,当该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由北向南迎面而来时,民警下车立即将驾驶员薛某控制,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检查。


刚开始,薛某谎称自己来沛钓鱼,后前后言语矛盾,所供述时间点与民警掌握不符,后在证据确凿情形下承认自己去山东西平购买烟花3次,共计1万余元,前往徐州茅村销售,没想到路过沛县被交警查获。目前,薛某已移交正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