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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人被判刑!医保卡不能随便乱借!

2024-11-29 10:39:25

来源:沛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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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收—贩—销”全链条医保诈骗案。被告人通过大量借用老年人医保卡,低价购买药品转卖得利,骗取上百万元医保基金,将面临法律严惩,数十位老人也被卷入医保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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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借用”
老年人医保卡反复开药
共骗取医保基金106万余元
据老人们反映,王某、李某几乎天天出现在医院附近,找年纪大的人借医保卡,频繁出入医院、药店开药。王某、李某告诉这些老年人,可以支付一定的费用借用他们的医保卡,用医保卡开药花的钱不是个人的,老人还有额外的收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徐旸彪介绍被告人王某、李某拿着这些医保卡反复在医院开药,医保局发现了账户异常

经查,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王某、李某等人以每次或每月20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借用医保参保人的医保卡,冒用老年人的身份,以虚开的方式,低价购买药品,再转卖得利。图片
       上海东华医院摄像头显示,李某曾多次在药房窗口使用医保卡取药。

徐旸彪告诉记者,王某、李某收集到几十张医保卡,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6万余元。徐某某等出借医保卡的医保参保人员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万至数十万不等。

▐ 徐旸彪:医保卡报销有一部分是国家支付的,还有一部分是持卡人自己支付的。我们这边认定的金额是医保基金国家支付的部分,属于损失。这100多万元都是由国家支付的医保基金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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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其所扣押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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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卡老人声称“不知对方是卡药贩子”
检方认定其主观明知
属于共同犯罪

这起重特大医保诈骗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后,面对多名老年人“不知对方是卡药贩子”的辩解,检察官结合相关人员相识过程等情况,准确认定借卡人员的主观明知。


考虑到涉案人员多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受他人利益蛊惑、主观恶性不大,参与程度较低、获利较少,依法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全案59名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王某、李某以及药品回收人、医院工作人员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医保参保人员被判刑并处罚金。


检察院调查后发现,涉案医疗机构存在委托代配药制度执行不严格、门诊医师怠于审核把关等问题,检察院向相关区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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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
“出借”医保卡属违法行为
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改专家徐毓才认为,目前的医保政策存在不完善问题,也有医药机构管理不规范问题。

徐毓才提醒市民不能随便“借卡”给他人去“消费”,“医保卡在一定程度上它比银行卡更重要因为花去的基金,个人出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国家医保基金那一部分资金。如果自己管理不慎,或者有意地去配合一些想牟利的人员去做这些事,实际上是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这是个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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