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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物价,迎双节!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2024-12-28 9:52:45 来源:微递鼓楼 评论:0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民生消费进入传统旺季,为切实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近期,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价格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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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现场宣讲价格政策、张贴提醒告诫函、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引导、督促各类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同时,要求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守法经营的意识。


  加大检查力度。紧扣与消费相关的“吃、住、行、购、游、停”六大元素,采取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中心商圈、网红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商超、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巡查检查力度。要求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加大对各网红景区景点及相关经营单位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关注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执行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


  加快处置速度。严格值班备勤,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保障12345、1231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平稳,遵循快调快处快结的原则,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66家次,发现5家存在商品标签不对位、价签信息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立即整改。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双节”期间检查执法力度,维护好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全力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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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2025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督促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创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现作如下价格政策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调整价格应当及时公示。
  三、餐饮单位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采取虚高标价、模糊标价、使用两套菜单等方式诱骗消费者。
  四、宾馆、旅行社等单位要对服务收费价格、服务内容明确标示,以合理、稳定的价格维护“好客徐州”形象。
  五、停、洗车场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诚信经营、不随意涨价,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旅游景区景点应按规定将门票价格进行公示,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严格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行为。
  七、各经营者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禁止使用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不得趁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函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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