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第二,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1、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2、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
(中央一号文件第26条)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增加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防止因为农民财力不足、认识水平不足,被“有钱+有知识”的人抢走了红利。2025年1月17日,财政部已经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593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政府提前谋划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乡村振兴大有所为!开始有企业巨头纷纷下场到农业领域。但宣布两个“不允许”,则是强调国家的红线,农村宅基地碰不得。告诫资本和权贵们,别想把主意打到农村宅基地头上来,绝对不允许开这个口子。因为一旦巨量的资本进到乡村振兴领域,难保不发生一些“圈地行为”。要是真的开放了农村宅基地买卖,在信息差和权贵资本面前,最终受损的一定是广大的农民群体。所以中央的一号文件就是要把这一条底线守住,无论任何人都不能突破。这是8亿中国农民的根。在过去几十年工业化、城市化的两轮财富积累中,多数农民都没有搭上车,比较吃亏。如今,国家要启动内需,提高人们收入,尤其是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尤为重要。所以,国家在鼓励农民进城的同时,给他们保留宅基地和责任田,并希望这些资产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增加他们的消费能力。宅基地和责任田,相当于农民的养老金,不能贸然市场化。不能自由买卖、不能完全市场化交易,怎样才能保值增值?办法是上面的两个允许: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说白了,城市居民、富裕人群和企业,可以到农村依托宅基地、责任田发展产业,但不能买断,要给农民股份,带着他们一起致富,防止贫富差距拉大。很多农民担心:在城里买房落户,农村的宅基地就没了?将来孩子也没法继承老家房子了?在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即使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他们的宅基地使用权仍受法律保护,不会自动失效,仍然可以一直“拥有”。早在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也已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另外,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18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子女上学当兵工作……迁出农村户籍了,也不会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且户口还可以申请迁回农村!除非是退出国籍或成为公务员……
友情提醒:
微信搜索小程序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可进行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查询、二轮延包合同查询。



在农村有宅基地的人,建议查下信息。如果还没有录入或者查不到的,找一下当地村委问问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