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保缴满多少年,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看病买药都离不开医保
大家知道徐州医保缴满多少年
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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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23〕8号)文件规定:
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以上规定年限,可以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补缴的,不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居民医保不计算缴费年限,缴纳一年保障一年。
单位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不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条件的,不再与退休前单位捆绑。退休人员可以逐月缴纳职工医保参保费用或一次性趸缴至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原已参加居民医保,需先至居民医保参保社区居委会办理停保手续,再办理职工医保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徐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也可至就近街道办事处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从参保缴费到账之日起计算,设定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个人账户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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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职工医保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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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1、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支付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门诊诊察费超出普通门诊诊察费的部分,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超出普通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的部分;本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个人自付部分。
3、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也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徐保等的个人缴费。
4、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刷卡时,发生的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优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5、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