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贩卖运输“烟花爆竹”抓!
临近春节
又有不法人员
动起了“烟花爆竹”的脑筋
进行非法买卖牟利
可惜
难逃法网
近日
睢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开发区派出所
在梳网清格治安整治行动中
在睢宁县金城街道一民房内
发现有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
现场查获鞭炮3000余箱、烟花280余箱
涉案约七万余元
经审查
两名违法人员刘某、王某交代
春节临近其认为烟花爆竹肯定有市场
有利可图
在明知不能私自兜售、存储烟花爆竹的情况下
抱着侥幸心理,从外省“进货”
然后运回本县位于金城街道的一处“仓库内”
进行售卖以此牟利
目前
违法人员刘某、王某
因涉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已被睢宁警方取保候审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
睢宁公安在此@广大市民
春节期间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不要忘记对燃放烟花爆竹说“NO”!
禁燃!禁燃!禁燃!
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