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66633656
当前位置:徐州便民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资讯

最新通告!事关云龙湖

2025-7-18 8:34:57 来源:都市晨报 评论:0
近日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
 关于开展“野泳”整治行动的通告 

图片


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景区市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将联合有关单位开展“野泳”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7月起


二、整治范围

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直管区河湖水域


三、整治内容

根据《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对在景区划定的区域、时段外游泳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四、相关要求

请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在景区划定区域、时段以外游泳、嬉水。对违反规定的,我委将依法依规查处。举报电话:83960297。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外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还发布倡议书
👇👇👇





致云龙湖游泳爱好者的倡议书


敬爱的游泳爱好者们:

云龙湖,作为徐州的璀璨明珠,承载着千年历史与城市记忆。它历经自然变迁与人工雕琢,从最初的古河道洼地,经北宋引汴水入湖的水利改造,到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疏浚筑堤,逐步形成如今的城市生态绿肺。独特的形成过程造就了它复杂的水下环境,暗藏漩涡、暗流和深浅不一的地形,这些潜在的危险,如同隐匿在黑暗中的杀手。为守护您的生命安全、维护景区良好秩序,我们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珍视生命,远离野泳危险

云龙湖湖底地形极为复杂,人工疏浚与自然沉积形成了大量不规则深坑、暗沟,部分区域水温差异明显,可能导致游泳者身体抽筋,失去行动能力。云龙湖万人游泳场是经科学规划、严格评估后划定的游泳区域,开放时间自71日至831日(每天8--22:00。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一项相关规定,严禁在划定的区域、时段外游泳,避免因水域情况不明而发生危险。同时,要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和游泳技能,不进行超出能力范围的冒险行为。请您珍爱生命,切勿因一时侥幸,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二、遵守秩序,共护景区环境

云龙湖不仅是自然景观,更是市民和游客共享的公共空间,请您在离开游泳区域前及时更换得体衣物,共同维护景区形象。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家园一样爱护云龙湖环境:不在湖边及水域丢弃垃圾,保持湖水的清洁和周边环境的整洁。不破坏湖边的植被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游泳区域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三、加强自律,争做文明表率

作为热爱运动、热爱生活的游泳爱好者,我们应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同时,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文明游泳、安全游泳的理念,共同为打造美丽、安全、有序的云龙湖游泳环境贡献力量。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遵守相关规定,文明游泳,为建设文明、和谐、安全的幸福景区贡献力量!


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图片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0516-66633656
  • Q Q: 8263151
  • 微信: 189890909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徐州便民网”版权所有  |  ICP证:苏ICP备2021051463号-1  |   主办单位:徐州星途商贸有限公司 苏B2-20221451 苏公网安备32030202000930号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