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每个人都应主动配合,一折不扣执行好各项防控要求。值全民抗疫之际,徐州广电传媒集团推出《战疫红黑榜》,直击基层抗疫一线,聚焦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凝聚起全民战疫的强大力量。
众志成城、携手抗“疫”
在这场战疫面前
有些人冲锋在前、逆风而行
但也有个别市民
无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
今天
咱们来认识一位保安大爷
他主动请缨来到社区做志愿者
上班时守护好"出入关"
下班后敲响了"百户门"
“请问你家几口人?”
“做了几次核酸了?”
“电话号码告诉我一声,我记录下……”
同样的话语他不厌其烦地重复了很多遍
既然站在岗位上
就要用心、负责
防护服下
是没来得及脱掉的工作服
记录本上
是时时刻刻更新的人员信息
一栋栋排查,一层层走访,一户户敲门
用4个小时的时间,他走遍了4栋楼,
排查了313户人员信息
记录不仅体现在笔尖 也映射在心中
他反复强调
有位居民腿脚不便
还有位年龄大的老太太不能出门
这些都要记录下来
上门给他们做核酸
就这样
靠着一双腿走遍了老小区
凭借一双手记下了新数据
而此时的他,依然在岗位上
不停歇……
自徐州疫情暴发以来
大家众志成城、一心抗疫
但还是有些人毫无社会责任感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恶劣影响
2022年3月24日,徐州市淮海国际港务区苏山街道某理疗馆经营者杨某在明知道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场所执行测温、检码等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仍不按照规定对店内顾客测量体温、查验“两码”。
杨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杨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再来看发生在防疫卡口的一件事
近日
王某驾驶货车从南京返回郯城
在途经新沂市高流镇耀南卡口时
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于是
防疫人员对其进行劝返
但没想到
王某却突然趁机闯卡
疫情防控卡点是落实防控政策
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防线
触碰疫情防控“红线”
就要接受应有的惩罚
王某被高流派出所查获
公安机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为什么不能服从防疫检查?
做到"配合"二字就这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