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10元把房子过户给孙子,想要回遭拒!法院最后这样判
爷爷将一套房屋过户给孙子
仅以10元成交!
事后爷爷反悔了,
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近日,江苏无锡中院通报这样一起案件,新闻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一套学区房
10元钱过户给孙子
家人失和
爷爷起诉要回房屋
法院判决
房屋归孙子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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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均认为签订合同不存在真实房屋买卖合意,房屋买卖成交价10元,非正常房屋买卖价款,故应认定案涉二手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二、过户时小张已入读对应学校,张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为入学暂时过户,故认定为赠与。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小张所有。二审法院驳回老张上诉维持原判,现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案涉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从老张名下已转移登记至小张名下,故小张现为案涉房屋的合法产权人。
老张提出双方的法律关系为房屋借用,要求小张予以返还,则老张应对该主张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在当事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房屋今后需要返还的情况下,对于祖孙之间发生的已确定非买卖关系的房屋过户行为,赠与具有高度盖然的可能性。
财产赠与或借贷
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