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沛县外包外租典型案例
根据第四季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暨外包外租专项执法工作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外包外租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督促各行业各单位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谁上了“曝光台”
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2023年11月22日,沛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徐州锦卓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沛县应急管理局当即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外包作业,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且该公司生产经理陈某对此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对该公司和负责人陈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11月8日,沛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骏之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沛县应急管理局当即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外包作业,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且该公司总经理范某对此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对该公司和负责人范某作出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近年来,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对外发包后,未切实履行发包单位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一包了之”“以包代管”导致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已将“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列为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出租方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