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66633656
当前位置:徐州便民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资讯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022-3-6 11:10:23

评论:0

今天(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说,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图片

根据中国政府网此前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其中,子女教育一项,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来源 中国政府网、南方都市报、中国经济网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发布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0516-66633656
  • Q Q: 8263151
  • 微信: 189890909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徐州便民网”版权所有  |  ICP证:苏ICP备2021051463号-1  |   主办单位:徐州星途商贸有限公司 苏B2-20221451 苏公网安备32030202000930号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